| 贾县长在全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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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4 08:34 文章来源:长宁县经济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在全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贾利华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
“家电下乡”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是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农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既顺应了农民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具体体现。实施“家电下乡”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利国、利民、支农惠农的一件大事。这次“家电下乡”尽管是以企业销售方式出现,但销售价格是指定的,承办企业的销售利润也大大低于正常的家电销售,其销售行为更多的是体现为落实国家的惠民政策,而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行为。因此,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对“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正确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政策的宣传,严格按政策要求实施好,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把此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切实加强领导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点多面广,方式新,政策性强,不但涉及农民,还涉及全社会家电经销企业,其中既有政府的政策补贴行为,又有农民购买行为,还涉及商家之间的竞争行为,矛盾多、难度大。为保证全县“家电下乡”试点的顺利推进,县上已经及时组建了“家电下乡”协调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试点工作在辖区内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奖惩斗硬
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要对此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加以协调解决,确保“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为全省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提供有价值的素材。县政府将把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施奖惩。
三、把握关键,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
(一)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企业市场化运作,是“家电下乡”的主角,是让农民得实惠的载体;政府部门要加强引导,抓好协调,搞好监督。二是企业与企业的关系。各企业要在农民利益至上的旗帜下,讲互利共赢,在合法竞争中共同把蛋糕做大,不能搞恶意竞争。三是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家电下乡”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开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促销活动,承办企业及其网点不仅要讲责任,还要讲良心,要充满感情,要心系农民、情系农民。
(二)切实抓好政策宣传
对于政策宣传工作,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两家部门已经在长宁电视台和《竹海之都报》上进行了公告,工作做到了前面,请大家认真按政策公告要求落实。总体要求是:各乡镇、部门要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将试点的政策准确无误地告知到每一户农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整个宣传口径、政策解释由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负责。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坚持部门分工协作、市场化运作、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抓好协调、搞好监督,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承办企业是家电下乡的主角。一是承办企业要按照与县经济商务局签订试点工作责任书的具体要求,搞好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和销售服务网络建设;严格执行试点政策和规定,保证诚信经营,货源充沛,服务到位,并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搞好惠民政策宣传。二是县经济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做好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搞好指导服务,履行对企业销售服务活动的监管职能,推动试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三是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管理,搞好补贴申报受理和审查确认,保证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宣传部门要加强“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以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五是工商、监察、物价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重点在于防范,不能把工作重点放在出现问题的处理上。工商部门应发挥基础工商所的作用,做好未进入试点范围的家电经销商的政策解释工作,打击倒卖试点商品行为,做好市场秩序的维护工作。六是电信公司应配合做好网络安装和维护,确保在试点期间网络的正常运行。七是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村社干部把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完整准确地宣传解释到每一户农民,让农民知晓国家的惠民政策、购买时间和地点、补贴申领程序,并做好所在乡镇的稳定工作。由于这次试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环节多,影响面大,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如果因为哪个环节工作不细致导致出现大的事件,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保证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一是各乡镇要按要求及时上报补助资金申报的有关材料;二是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乡镇上报的补助资金申报表及时进行审核;三是县监察局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家电下乡”各项工作,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挪用家电下乡补助资金,确保农民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试点期内,各乡镇各主管部门和承办企业要加强防范突发事件,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懈怠,不能出纰漏,务必确保安全促销、秩序稳定。一是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经营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确保销售场所人身、财产安全。二是针对我县农民消费需求特点,建立货源调供应急预案,确保不断档脱销。三是密切关注农村家电市场动向,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强联系,严防发生扰乱农村家电流通秩序、损害家电下乡声誉的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各自职责,尽快平息,妥善处理,严禁负面报道。
(六)抓好动态信息报送
试点过程中,各乡镇、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反映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议,分析和上报试点进展情况,要从农民受益、企业扩销、农村家电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补贴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总结,及时归纳总结试点工作中的亮点,形成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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